中国园林网1月24日消息:1月14日,湖北召开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确定了2014年包括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补贴制度等九项林业改革任务。
2014年,湖北省将以全面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为目标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同时,争取省人大出台《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条例》,对林地、林木资源的流转程序予以规范;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完善林业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逐步实行普惠制,并加大对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木材战略储备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补偿资金,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对生态区位极其重要、非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探索建立由国家出资征收、赎买或置换的机制;健全林权抵押贷款机制,畅通贷款渠道,扩大贷款规模,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力争2014年全省林权抵押面积达到300万亩,贷款总金额达到90亿元;完善森林保险制度,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提高保费补贴标准。2014年试点县、市力争扩大到30个;完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制度,提高征占用林地成本,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完善林业产业市场化改革,力争实现全省林业年产值1500亿元目标;完善林业统计制度,建立到基层、到企业的数据上报和巡查制度,加强林业资源的动态监测;完善考核党政干部的林业指标体系,争取把森林面积、森林蓄积、资源保护、林地保有量等指标纳入市、县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生态建设的工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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